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政策
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实录(9月20日)
发布时间: 2023-09-20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为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进一步支持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务总局及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公告 2023年第15号)(以下分别简称“14号公告”“15号公告”),优化完善延续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鼓励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激发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鼓励企业吸纳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增加就业机会,推动社会稳定发展。青岛市税务局于9月20日下午14:30至15:30通过互联网站(qingdao.chinatax.gov.cn)互动交流专区-在线访谈栏目举办“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政策,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在线访谈活动,政策法规处栾先艳副处长将与广大纳税人围绕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在线互动交流,欢迎积极参与!
主题:“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政策,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在线访谈时间:2023年9月20日 下午14:30至 15:30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欢迎参与“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政策,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栾先艳就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的相关事项与网友在线交流!各位网友,大家好! 我是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栾先艳,感谢大家参与在线访谈栏目。2023年8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最新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14号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15号公告),新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起执行,对自主创业就业扶持支持力度更大。今天,非常高兴有机会就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相关事项跟大家进行直接交流,在此,我真诚的欢迎大家通过在线访谈这一渠道,就享受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不是视频直播,可登陆青岛市税务局官网-互动交流专区-在线访谈栏目提出问题,由我们进行解答。向栾先艳副处长提问:我已经从部队退役了,想要办理两个个体户,一个干批发劳保,一个餐饮服务。两个个体户是不是都可以享受政策只能选择一家个体工商户享受税费限额扣减政策。根据14号公告、15号公告和鲁财税[2023]17号规定,相关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税费;同时规定,公告所述人员,以前年度已享受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满3年的,不得再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结合两条规定,每年24000元的限额应当仅限于一人一户。向栾先艳副处长提问:领导好,问:如何确定公司员工是否符合重点群体比如说,怎样找出贫困脱贫人口的员工目前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属于可以享受该优惠政策的重点群体。向栾先艳副处长提问:如何确定公司里员工哪些是符合重点群体的?贫困人口脱贫人口怎么查目前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为可享受该优惠政策的重点群体。向栾先艳副处长提问:嗯,谢谢。那如何进入该信息系统呢?比方说公司有100人,我怎样筛选出有多少个符合条件?根据我们所掌握情况,该监测系统由农业乡村振兴部门建立,具体操作需要咨询该部门。向栾先艳副处长提问:请问栾副处长退伍军人的社医保有什么优惠政策目前,青岛市范围内社医保费征收模式为人社、医保部门核定数额,税务部门征收,相关政策建议咨询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医保部门。向栾先艳副处长提问:我们家之前招用过一个退役军人,干了3个月,后来他辞职了,2个月后又来我们单位了。我想问一下我们家是从他第二次任职后享受3年的政策优惠,还是要减去第一次任职的3个月。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青岛市的扣减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各位网民朋友,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嘉宾访谈就到这里。对于网民朋友提出的问题,访谈结束后可以在青岛市税务局互联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中查阅访谈实录;如果朋友们有新的问题,可以随时登录青岛市税务局互联网站(qingdao.chinatax.gov.cn)的“纳税咨询”栏目提交。感谢朋友们的热情参与!各位网友,衷心感谢您的热情参与,希望您继续关注青岛市税务局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我们将从纳税人需求出发,在强化政策宣传、实现精准推送、推动政策落实上下功夫,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如果您仍有需求和意见,可随时通过互联网站等渠道与我们沟通交流。谢谢大家!感谢大家对纳税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