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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流程来啦!政策问答|不设分支机构也能多地经营!事关“一照多址”

发布时间: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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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照多址”是指在全市范围内跨区域开设经营场所,在法定住所之外从事的经营活动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且不超出企业经营范围的,可由企业自主申请办理经营场所备案手续,免于设立分支机构。符合“一照多址”办理条件的企业,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


1.线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登录“青岛市企业开办智能一体化平台”,点击“企业变更”模块,选择“一照多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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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或者手动填写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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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点击“增加”,填写上传其他区(市)经营地址等相关材料,点击“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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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点击“下一步”填写委托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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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选择申报方式进行申报。系统提供全程电子化登记、窗口登记两种登记方式,推荐选择全程电子化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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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选择“全程电子化登记入口”后,上传相关附件,提交材料指导。登记机关核准后换发“住所”信息标注“(一照多址)”字样的纸质营业执照,“企业码”的“一照多址”信息栏中统一展示其经营场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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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线下办理流程

您可以携带以下材料到企业所属登记机关办理:

(1)企业经营场所备案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所需材料按照住所登记提交材料执行。


如您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可拨打电话0532-66200238咨询。

来源: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