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纳统的涵义
“纳统”是“将达到限额统计标准的企业,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范围”。包括4类企业:
1.规模以上工业
2.资质以内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3.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
4.规模以上服务业
二
两类纳统的申报时间
1.月度纳统: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有资质有项目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开业时间不限】每年3月-12月可纳统,纳统申报时间为每月3日以前。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仅限于上个年度10月后开业的企业】每年3月-11月可纳统,纳统申报时间为每月3日以前。
2.年度纳统:第一批为每年10月-11月,第二批为每年12月,第三批为次年1月上旬。
注:2023年年度纳统申报由往年的两次【11月、12月两次】合并为一次【今年年度纳统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在今年10月31日前的年度纳统中增加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的纳统申报。
三
4个基本条件
1.必须是法人单位(法人统计原则);
2.必须在崂山区经营(在地统计原则);
3.必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4.必须在申报时已经达到限额(见附件:分行业统计限额标准一览表)。
四
5个行业申报所需材料
共性材料:(一执照两表)
1.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加盖单位公章的《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3.加盖单位公章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表内信息需与其他申报资料一致)。
个性材料:
(一)工业(三表三照片五附件)
1.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2.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4.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彩色清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电子版,jpg格式);
5.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彩色清晰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6.生产产品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统统计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8.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9.“规下升规上”还需提供同期分月产值、收入数据;
10.新申报的工业单位若为战新企业,还需要提交加盖企业和直管统计机构公章的战新产品照片及战新产品信息表,同时提交电子表格版战新产品信息表;
11.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不一致的,需要提供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两表一附件)
1.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2.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不一致的,需要提供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服务业(三表四附件)
1.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2.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请将此表打印在一面A4纸上,同时提供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参考格式见附表);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企业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请将此表打印在一面A4纸上(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没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的单位,需附证明材料;
4.加盖单位公章的《限额(规模)以上单位申报纳统承诺书》;
5.加盖单位公章的利润表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数据差异说明:针对利润表营业收入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销售额有差异的企业,需提供情况说明(格式文本,见附表),差距较大的要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6.加盖单位公章的主营业务证明:包括《企业主要业务活动、营业收入构成说明》(格式文本,见附表),需分项列明主要业务活动营业收入占比及对应的增值税税率(按营业收入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填写)。相关合同(合同额不能过小,通常应占申报时营业收入的50%以上,可以提供多份)、发票(与提供的合同相对应,每份合同对应2-4张,额度不能太小)和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
7.申请入库单位,必须建立较为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月开展会计(财务)核算,能够按月提供相应财务资料。企业在报送入库纳统所规定材料的同时,还应提供当年分月利润表,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四)建筑业(一证两表)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加盖公章;
2.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五)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一证两表)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来源:崂山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