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单位进行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写“A107012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第50行“八、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时,选择“全年100%(制造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选择项,系统提示“您税务登记行业不是制造业,同时您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按100%加计扣除政策条件,请确认”,我单位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怎么办?
山东省税务局答复:
遇到此类情况时,请检查您是否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210科技型中小企业”栏次填写情况,未填写的,请如实填写“210-1 2022年(申报所属期年度)入库编号1”和“210-2入库时间1”等信息,填写完成后,再重新打开“A107012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进行填写。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