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阳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青城政办发〔2021〕28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城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21〕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城阳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城阳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部署,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21〕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精准落实宏观政策
(一)切实做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开展税费政策个性化精准推送,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为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提供支撑。具体措施:
1.切实做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及时下达预算,规范使用资金,加快执行速度,单独调拨库款,强化监控监管,确保直达资金更快惠及基层、企业和民生。(区财政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依托征纳沟通平台开展税费政策个性化精准推送。完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前白名单管理、事中引导纠错、事后跟踪留痕“123”工作法,确保优惠政策红利应享尽享。完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一人一册”精细化管理,深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和税款缴纳信息个性化精准推送。强化减税降费核算功能应用,实时掌握纳税人、缴费人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情况。优化税收优惠事项“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推进落实关于电子税务局非税收入优惠政策提醒锁定的事项,对符合减免征条件的及时退付,提高非税收入退付工作效率,确保减税降费红利及时足额兑现。(城阳区税务局、区财政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加强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加强公用事业价格行为监管。整治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行为,推广应用转供电费码,确保电价调整红利传导至终端客户。(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城阳供电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引导行业协会商会持续做好收费自查工作并主动整改。对于未主动整改的,加大依法查处和公开曝光力度。(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优化银行对企服务,推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运用,配合做好水电气、纳税、社保等相关信息归集工作。具体措施:
5.引导银行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特点,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提高信贷获得便利度,持续优化银行对企服务。推动金融机构针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组织开展信贷产品政策推介活动,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对银贷产品的知晓度。(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
6.协调推动各相关部门综合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评价结果,作为重点领域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依托信用综合服务平台,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水电气、纳税、社保等相关信息归集工作。积极开展“银税互动”工作,加大系统开发力度,提高业务办理效率。积极推进“信易贷”业务发展。开展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依法依规做好信用信息记录、公示、评价、应用、异议申请和信用修复等工作,对医保监管对象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和信用激励惩戒。(区发展改革局、城阳区税务局、区医保局牵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城阳供电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就业信息共享和保障服务,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依托青岛市灵活用工平台,支持和鼓励灵活就业等新就业形态发展。具体措施:
7.落实国家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证要求,加强就业信息共享和保障服务。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按照国家要求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优化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手续,取消报到证派遣改派。(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城阳公安分局牵头负责)
8.抓好对职业技能培训类民办学校在管理人员从业经验、培训工种数量等方面设定不合理要求的清理工作。依托青岛市灵活用工服务平台,为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劳动用工余缺调剂、共享员工对接服务。做好灵活就业商业综合保险补贴政策的宣传推广和贯彻落实工作,支持鼓励新就业形态发展。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对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实现库存档案电子化管理,推动档案资源共享。(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快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技能人才,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四)加强联防联控,提高快速处置和精准管控能力,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支持旅游住宿业发展。具体措施:
10.加强联防联控,对出现散发病例的区域,精准快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传染源追踪、人员管控、疫点消毒等处置工作。严格执行客运站旅客测温、健康码核验等防控措施。落实好对客运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措施。(区卫生健康局、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落实餐饮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压实重点商超、餐饮单位“四方”疫情防控责任,组成巡查组加强检查指导,依法、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旅游住宿业发展,进一步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下旅游景区、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场所防控措施。(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旅游发展中心、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二、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创造力
(五)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备案事项管理,强化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监督。具体措施:
12.落实国家、省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备案事项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进行办理。(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司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部署要求,强化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监督。(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牵头,区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精简各类审批。具体措施:
14.认真承接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探索创新投资管理服务方式,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制定可由项目单位编制申请材料的事项清单,实现一套材料申报,提升投资项目审批效能。(区发展改革局、区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
16.深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造,推行模拟审批、土石方整理施工许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施工许可预审查等服务,服务保障重点项目早开工、早落地。精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事项,压缩审批时间。(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改革,加强零售药品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具体措施:
17.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改革措施。(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优化药店开设审批,对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实施告知承诺制。对零售药品企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网格化监管。(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
19.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认真落实《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区发展改革局、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改革创新审批方式,推进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提高审批效率。具体措施:
20.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在全区推进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扇门”方式分类推进照后减证,最大程度降低企业创新创业门槛,优化营商环境。(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办公室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青岛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青岛市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通用清单》,做好全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备案审查、统一公布工作,降低企业群众办事成本,强化事中事后核查。(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局、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2.依托企业注销“一网通办”系统,推进企业注销登记及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等注销信息实现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共享。(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大数据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城阳区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管出公平和质量
(九)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有效做法,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具体措施:
23.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2021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落实国家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有关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或本系统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区司法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持续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落实上级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降低守法诚信企业抽查比例。(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5.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平台数据管理和传输共享。落实风险识别、处置和反馈机制,推进常态化、精准化、智能化应用。(区政府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大数据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按照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以及联合奖惩措施清单,进一步落实信用信息归集、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依法依规做好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修复初审工作。(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完善各领域监管标准体系,提高产品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和国际标准化活动能力。具体措施:
27.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重点监管事项清单,严格执行监管规则和标准。(区政府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制定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等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并严格落实。(区市场监管局、城阳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9.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开展500项企业标准自我公开声明,对企业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给予资助奖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30.规范城管执法行为、程序和标准。注重科技赋能执法,探索实施“非现场”执法,推进执法办案“互联网+”。动态调整城市管理领域部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
(十一)强化重点领域监管,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守住安全和质量底线。具体措施:
31.深入摸排风险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将疾控机构疫苗储运管理纳入日常监管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每年对疾控机构检查全覆盖。(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32.开展重点领域特种设备风险研判和隐患治理,依法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对在生产环节有投诉举报和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生产单位和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33.综合运用政策调整、费用审核、协议管理、智能监控、经办稽核、行政处罚、行刑衔接、信用监管等多种手段,采取自查自纠、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建立部门间协同监管、信息共享和结果互认机制,持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强医疗卫生领域监督执法,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医疗卫生重点领域“蓝盾行动”专项整治。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强化危险化学品领域监管力度。(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牵头负责)
(十二)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自我管理,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利用移动应用程序(APP)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具体措施:
3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商标判断标准。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学生用品、成品油、汽车配件等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城阳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5.组织区内食品工业企业参加《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宣贯。跟进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建设情况,确保正常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100%加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36.对移动应用程序(APP)和应用分发平台的网络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移动应用程序(APP)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城阳公安分局牵头负责)
(十三)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政策。加快构建智慧便民的数字社会、培育富有活力的数字经济、建设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具体措施:
37.制定城阳区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1年行动方案。根据已下发的《青岛市城阳区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牵头制定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1年行动方案,明确2021年城阳区数字经济发展思路。落实青岛市工业互联网三年攻坚实施方案、5G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工业深度融合,推进全区工业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区大数据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8.落实上级有关新产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政策,积极探索“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区政府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9.配合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互联网领域反垄断执法。组织开展“网剑行动”等网络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对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加强法制宣传,进一步强化互联网平台规范化建设,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40.指导区内驻青高等院校立足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需求,积极申报建设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相关工作。依托共享青岛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资源,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公益培训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全面推进创新券工作,促进大型科学仪器和实验设施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用合作。(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牵头,区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1.鼓励支持医疗机构、第三方建设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复诊、互联网健康咨询、远程辅助诊断等服务,不断优化互联网诊疗流程,推进分级分类管理。(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力优化政务服务,服出便利和实惠
(十四)实施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优化提升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兼顾好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众的需求,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具体措施:
42.实施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优化提升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做好“爱山东”城阳分厅服务接入,形成省、市、区三级联动的“爱山东”运营生态圈。深化完善“爱山东·青e办”掌上办事平台功能,提升智能化水平。推进审批业务领域电子证照签发应用工作。对山东政务服务网城阳站、“爱山东·青e办”掌上政务服务平台进行适老化改造。在区、街两级实体办事大厅设置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众办事绿色通道,提供帮办代办等人工指导和服务。(区大数据局、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3.持续拓展“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范围,积极落实上级部门安排的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工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多税种综合申报、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扩大涉税资料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城阳区税务局牵头负责)
44.不断提升水电气暖网等市政公用行业服务水平,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过程网上办理。水电气暖网等外线接入工程涉及的临占绿地、占掘路等审批事项,实施同步申报,并联办理,多证合一,一事全办。(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城阳供电中心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5.开展办理“零跑腿”公证事项试点工作。推进部分高频公证事项“一网通办”,实现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等各环节全程网上办。(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6.优化医疗服务,群众可自主选择电子健康卡、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看病就医,参保群众可自主选择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等多渠道报销支付。积极推进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家庭医生签约系统与电子病历数据库、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十五)实现更多的“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事项自助办、就近办,满足企业群众多方位办事需求。具体措施:
47.扎实推进74项“跨省通办”事项和第二批“全省通办”事项落地,依托自助服务平台(终端),实现更多的“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事项自助办、就近办。(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8.依托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组织部门申请使用国家、省、市级数据,做好国家、省、市级数据资源在我区的落地应用工作。(区大数据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等制度,制定“一事全办”主题清单和标准化办事指南。具体措施:
49.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等制度,强化窗口人员培训,持续提升窗口人员服务水平。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全面推进“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落细落实。加强评价数据的综合分析和应用,为科学施策、改进决策提供支撑。(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0.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梳理落实“一事全办”2.0版主题服务,制定服务清单和标准化办事指南。推动部分高频“一事全办”事项部门联办、跨级联办和全流程网上办理。(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1.持续推广青岛市不动产登记远程服务平台,吸纳更多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入网,深化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暖有线电视及宽带等7项业务的网上协同办理路径和程序。(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区大数据局、城阳区税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城阳供电中心、区广播电视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基本民生保障服务,简化社保参保、转移接续等手续,实现义务教育段入学报名“零跑腿”“零证明”,推进我区社会救助数据资源统一汇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发现、施救。具体措施:
52.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地办理”。根据上级部署,开展本地公共服务系统数据与上级转移信息系统数据接口的对接工作。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落实简化工伤保险领域证明材料,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从速从快办理,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贯彻落实市非劳动关系单位从业人员工伤保障试行办法,配合做好劳动能力鉴定申报工作。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53.加快推进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电子签章系统与业务系统的对接使用,通过系统改造推进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互联网终端和移动终端办理,全面实现线上受理参保人员的医疗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为参保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2021年年底前全区不少于1家定点医院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简化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的申请条件,对可实现部门共享的材料,试点“零材料”申办,评估完成时限不超过3个月。(区医保局牵头负责)
54.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推进我区社会救助数据资源统一汇聚,配合市民政部门做好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掌上办”“指尖办”工作。配合市残联做好系统信息化建设,将区级残疾人救助政策、救助对象、救助信息等数据资源统一汇集上传。(区民政局、区残联牵头,区大数据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5.整合共享数据资源,优化招生流程,实现义务教育段入学报名“一网通办”。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通过身份证号码调用入学户籍、房产等相关信息(除特殊情况外),实现招生报名“零跑腿”“零证明”。(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大数据局、区自然资源局、城阳公安分局、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紧扣群众需求,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让更多群众分享优质公共服务。具体措施:
56.在安检机构中推广“交钥匙”检测,由引车员开车上线检测。依托交管“12123”预约检验功能,提供预约年审服务。不断完善机动车环保检测平台功能,强化机动车环保检验检测规范,严厉打击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城阳公安分局、城阳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57.依托青岛市智慧体育平台,实现公共健身设施报修维护和公共健身场地预约服务,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一卡多用试点,会同公安部门进行一码通城试点。督导各公共体育场馆加强工作人员急救技能培训、联系确定定点急救医院,保证运营安全。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建立健全群众体育组织。(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城阳公安分局、区大数据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8.持续推进城区公共厕所设计、建设和改造,按照《青岛市城市公共厕所建设技术导则》要求达到男女厕位比例,具备条件的配建第三卫生间。鼓励社会公厕对外开放,2021年年底前增加15座24小时开放公厕。(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牵头负责)
(十九)开展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坚持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具体措施:
59.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署,开展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持续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不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区司法局、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0.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外商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咨询、投诉等服务工作。发挥“金企通”金融服务信息支持平台作用,常态化开展金企对接活动,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配合上级部门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等系统功能。(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工作,发展和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实施跨境电商倍增计划。具体措施:
61.抓好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工作,落实出口退税4个工作日审批和“随报随批、随批随退”制度,2021年完成出口退税单证备案无纸化推广工作。(城阳区税务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2.发展和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实施跨境电商倍增计划,落实支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扩大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引进知名服务商、平台、海外仓,促进跨境电商主体聚集。培育一批在信息化建设、智能化发展、多元化服务、本地化经营方面有代表性的重点海外仓。(区商务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切实发挥各方作用,统筹协调推进
(二十一)发挥优化营商环境协调机制作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出一批含金量高的改革举措。具体措施:
63.升级实施高效青岛建设攻势3.0版营商环境攻坚战。发挥区营商环境建设中心作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针对短板弱项,对标国内先进,打好高效青岛建设攻势3.0版营商环境攻坚战。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推出一批含金量高的改革举措,鼓励各街道、各部门(单位)先行先试,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把听取社会各界诉求和意见建议贯穿改革全过程。具体措施:
64.聘请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开展监督,把听取社会各界诉求和意见建议贯穿改革全过程。(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增强改革协同性,提升基层承接能力,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具体措施:
65.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增强改革协同性,提升基层承接能力,合理分配监管力量,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规范化建设,形成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评价、政府部门及时改进的良性互动。具体措施:
66.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评判标准,完善“好差评”制度,倒逼政府部门深化改革、改进服务。对改革进度慢、政策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和企业、群众利益的,公开曝光、严肃问责。(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积极探索创新,及时宣介和通报营商环境改革相关情况。具体措施:
67.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研究总结条例执行中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宣介和通报营商环境改革相关情况。(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街道、各部门(单位)要细化改革任务,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各街道、各部门和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取得的重大进展、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反馈。
《城阳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文件解读
解读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纪总纲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21年1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21年3月,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岛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21年4月,城阳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分析,结合本区实际,梳理制定了《城阳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对上级任务进行了承接落实,明确具体要求,深入推进我区“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提出5个方面、25项任务目标、67条具体措施。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精准落实宏观政策。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为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提供支撑。持续优化银行对企服务,配合做好水电气、纳税、社保等相关信息归集工作。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支持和鼓励灵活就业等新就业形态发展。加强联防联控,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支持旅游住宿业发展。
二是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创造力。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备案事项管理,强化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监督。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精简各类审批。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改革,加强零售药品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创新审批方式,推进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提高审批效率。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管出公平和质量。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完善各领域监管标准体系,提升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和国际标准化活动能力。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守住安全和质量底线。强化市场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利用移动应用程序(APP)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快构建智慧便民的数字社会、培育富有活力的数字经济、建设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
四是大力优化政务服务,服出便利和实惠。优化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满足企业群众多方位办事需求。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等制度,制定“一事全办”主题清单和标准化办事指南。强化基本民生保障服务,简化社保参保、转移接续等手续,配合做好我区社会救助数据资源统一汇聚,紧扣群众需求,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开展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坚持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工作,发展和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实施跨境电商倍增计划。
五、切实发挥各方作用,统筹协调推进。发挥优化营商环境协调机制作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增强改革协同性,提升基层承接能力。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创新,及时宣介和通报营商环境改革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