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城阳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价格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引导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土地资源优化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8〕280
号)有关规定和要求,2019年我区对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更新,并已通过市级验收,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青岛市城阳区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以下简称城阳区基准地价)地域范围为《城阳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所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全域,总面积为33480.03公顷。
二、本次公布的城阳区基准地价,基准日为2019年1月1日。
三、本次公布的城阳区基准地价是在土地定级范围内,按照商服、住宅、工矿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土地用途,分别评估确定土地出让法定最高年期条件下的各级别范围土地平均价格。
四、根据2020年5月11日,市政府召开的专题会议关于“将胶州湾综合保税区(原青岛出口加工区)管理权限由前湾保税港区划转城阳区管理”的相关要求,本次同步公布胶州湾综合保税区(原青岛出口加工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五、本次公布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详细内容,可登录城阳区政务网查询下载或拨打电话0532-87968292咨询。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017年公布的上一轮基准地价(青城国土资发〔2017〕3号)同时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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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