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青发[2020]14号),今年我市研发费奖励政策进行了调整,奖励对象必须为国家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中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其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5%给与最高100万元奖励。
特此通知。
青岛市城阳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22日
根据《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青发[2020]14号),今年我市研发费奖励政策进行了调整,奖励对象必须为国家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中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其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5%给与最高1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