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财税快讯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型科学仪器共享 检验检测费用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8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落实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青办发〔2018〕47号)、《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型科学仪器共享企业检验检测费用配套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青科资字〔2020〕19号)和《关于在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中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青李沧政发〔2018〕32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李沧区大型科学仪器共享企业检验检测费用补贴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事项及标准
(一)管理单位测试费用补贴
李沧区内大型科学仪器管理单位将其管理的大型科学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为李沧区企业提供各类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按照2019年4月2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费用的10%给予补助,同一机构区级年度最高补贴不超过 20万元。
(二)企业用户测试费用补贴
企业使用青岛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入网共享仪器进行研发活动,按照2019年4月2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相关检验测试费用的10%(“千帆计划”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为20%)给予补助,同一企业区级年度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使用共享仪器开展的法定认证、执法检查、商业检验、医疗服务、大批量验货等活动,不在补贴范围。
二、申报单位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范围
1.管理单位。指已加入青岛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的李沧区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的研发机构等,不包括第三方检测机构。其中,企事业单位的研发机构包括各类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分析测试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及大型科学设施中心等研究实验基地。
2.企业用户。指在李沧区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使用青岛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入网仪器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
(二)申报项目范围
管理单位、企业用户在李沧区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申报的测试服务项目,须在2019年4月2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以测试服务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三、申报材料及流程
(一)管理单位申报
1.网上申报。
管理单位登录网站(http://yiqi.qdsipc.com),点击“补贴申请”,选择测试服务使用的大型科学仪器并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测试服务合同、发票和测试报告等附件材料(附件1),进行补贴申请。网上申报完成后,管理单位签署承诺书(附件2),签字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cqkjj@qd.shandong.cn
2.纸质材料。网上申报完成后,一式两份递交上传网站的扫描件、电子版。
(二)企业用户申报
1.网上申报。登陆青岛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网站(http://yiqi.qdsipc.com),在大型科学仪器共享信息系统在线填写仪器共享使用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测试服务合同、检测服务费发票、检测报告、承诺书(附件2)等扫描件,进行补贴申请。
2.纸质材料。网上申报完成后,一式两份递交上传网站的扫描件、电子版。
四、受理时间和地点
申报受理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至9月3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材料送到李沧区科技局业务科,可邮寄,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地址: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5号3号楼343房间。
五、业务咨询
联 系 人:李沧区科技局 顾祥茂
咨询电话:87637835
附件: 1.管理单位需要上传的附件材料清单
      2.承诺书
3.资金申请书(企业用户测试费用补贴)
4.资金申请书填报说明
5.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型科学仪器共享企业检验检测费用配套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青科资字〔2020〕19号)
 
 
李沧区科技局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