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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印发关于在政务服务领域推行“智能审批+全市通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9

各区(市)行政审批局,局内各处室: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在政务服务领域推行“智能审批+全市通办”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9月8日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在政务服务领域推行“智能审批+全市通办”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高效青岛建设攻势要求,扎实推进智能审批标准化和全市通办智能化,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现制定我市“智能审批+全市通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深层次变革,着力打造“智能填表、自动审核、网上发证”的审批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腿次数,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推进改革。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依法行政基础上,再造业务流程、变革审批方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依法按照程序落实各项改革举措。
  坚持深化信息共享。按照“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原则,能通过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重复提交,进一步减轻企业群众办事负担。
  坚持信用激励导向。在智能审批领域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审批信用”模式,对信用良好的申报主体,探索使用告知承诺代替部分申报材料。推进信用监管在智能审批领域的应用,对智能审批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市场主体,依规纳入审批信用管理。
  (三)工作目标
  2020年10月底,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审批标准明确、证照材料共享程度高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中,推出一批“智能审批+全市通办”事项,并向社会公布。持续做好智能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更多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智能审批+全市通办”,切实提高办事便利度。
  二、工作任务
  (一)确定业务模式
  围绕企业群众线上、线下两种渠道办事需求,加快推进“智能审批+全市通办”线上专题和线下窗口建设,按照线上“智能比对”和线下“智能比对+人工辅助”两种业务模式,为企业群众提供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服务。
  (二)推进智能审批业务上线运行
按照“网上办理,受理零窗口;信息共享,审核过程零材料;自动比对,审批(核)零人工;主动送达,领证零跑腿;全程留痕,纸质材料零提交”的“五个零”工作标准,持续推进智能审批事项上线,并结合运行情况,形成示范区市和示范事项名单,为“全市通办”提供基础。
  (三)分批次确定“智能审批+全市通办”事项清单
  围绕已发布的智能审批服务,分批次筛选确定“智能审批+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制定统一标准规范,并在全市推广复制。各区(市)事项名称、业务流程与标准规范不一致的,应及时予以调整,确保不存在个性化、差异化的内容。
  (四)完善平台建设和业务数据归集
  加快建设完善全市统一的智能审批平台,为“智能审批+全市通办”提供技术支撑。根据通办清单,做好共享比对数据归集,明确数据来源渠道和有效期限,为智能审批提供数据支撑。
  (五)开展业务系统培训
  开展业务和系统培训,前后台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智能审批平台系统操作、审批模式和业务流程,为“智能审批+全市通办”工作推广实施奠定基础。
  (六)多渠道上线运行
  通过“青e办”APP、“青岛市行政审批微大厅”微信公众号、“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站)”多端发布事项清单,面向社会提供“智能审批+全市通办”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区两级分别成立智能审批工作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批后核查
  智能审批事项办结后,各业务主管部门应定期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存在弄虚作假的,应对审批决定及时作出更正,并纳入审批信用管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智能审批政策宣传,正确引导企业群众通过线上“智能办”平台、线下“智能审批+全市通办”窗口办理相关事项,扩大政策知晓度,提升智能办理覆盖率,确保改革成效落地落实。
 
  附件:1. “智能审批+全市通办”概念解读
  2.任务分工表
  3. 首批33项“智能审批+全市通办”事项清单
  4.青岛市智能审批工作组成员
附件1
  “智能审批+全市通办”概念解读
  一、基本概念
  “智能审批+全市通办”是对全市范围智能审批服务的标准化和全市通办的智能化。具体是指某一事项,市本级或某一区(市)实现智能审批且规范运行后,有相同业务管辖权的其他区(市),也应按“六统一”标准(统一事项名称、统一申报入口、统一申报材料、统一信息核验方式、统一审批流程、统一结果展示)推行智能办理,实现全市7*24小时“全地域、无差别、实时办。
  其中,“智能审批”即“无人工干预系统自动审批模式”,是指通过深化信息共享和业务流程再造,将审批的受理、审核、决定、办结等多个环节合并为系统自动办结一个环节,实现“智能申报、自动填表、无人审核、网上发证(或快递寄送证照)”,是整个过程办事群众“零跑腿、零排队、不见面、随时办、全自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2019年我市推行的“秒批、秒办”服务就是智能审批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
  二、业务模式
  (一)线上“智能比对”模式
  依托政务服务“智能办”平台,建立通办专题,全市按照同一标准对外发布通办事项。申请人发起通办申请时,系统会根据配置好的业务规则,自动共享核验申请主体信息,并瞬时反馈审批结果,是一种“全程无人工干预”审批模式。
  (二)线下“智能比对+人工辅助”模式
  依托实体大厅,开通“智能审批+全市通办”窗口,申请人可不受行政区划限制,到任一区市进行线下申报。窗口工作人员按照既定的通办规则,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申请主体资质,并对申请材料进行简单形式审查,经申请人确认后,将核验信息、办理结果及时发送到对应区市,实现线下“智能审批+全市通办”。
附件2-附件4(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http://www.qingdao.gov.cn/n172/n24624151/n31280504/n31280505/n31280510/200908183550991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