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国税日常申报业务(不含代理出口退税业务)
2、代理地税日常申报业务
3、代理个人所得全年超过12万的清算及申报业务
4、代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主要是审核报表、录入电子信息、申报
5、代理填报申报表、财务报表业务
注:代理纳税申报业务不等同于纳税审查,仅就申报表作为业务的中心来承做,纳税审查为单项业务。
参考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